13年前,我20出头的时候在鼻梁放了硅胶。 4-5年后,在A大型医院,因为不满意形状,更换了硅胶。 5年后,又在另一家B大型医院做了硅胶更换+用耳软骨做鼻尖。
距离最后一次手术已经第3年了。手术后马上鼻小柱就歪了,但他们说只是因为瘢痕组织所以看起来那样,过段时间就会好。直到2年后,鼻孔不对称还是很严重,所以做了瘢痕组织去除术,结果去除后发现鼻小柱歪得更厉害了。 + 鼻尖对我的脸型来说过于夸张,而且是夹捏感的形状,每次照镜子都很碍眼。
我就那样凑合着过了,但从一个月前开始,鼻尖软骨开始透出来,我想这是什么,于是去找B医院。可是当时给我做手术的代表院长已经离开,开了个人医院,现在只做眼部手术..
新来的院长说,前任院长放入的硅胶材质非常硬,不适合我,所以建议换成其他硅胶,鼻小柱用自体肋软骨,鼻尖用捐赠真皮进行垫补。我担心挛缩就问了,结论是肉眼看不是挛缩。但是咨询过程中,提到了以前从来没听说过的鼻中隔软骨可能被使用过。当时我决定在B医院做修复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和其他地方不同,很有信心地说不使用鼻中隔软骨,结果好像手术时用了。术后也没有提过。只能笑了。
我实在太累太疲惫,想着再也不做更多修复了,于是开始跑去咨询做取出有名的三家医院。今天在P医院,通过超声和触诊得知,挛缩已经进展得相当明显。
一回到家,我就和B医院的咨询室长通电话,冷静地说明了情况,并问了: 1. 你们也算是大型医院,连是不是挛缩都分辨不出来,这说得过去吗? 2. 如果确实用了鼻中隔软骨,为什么术后没有告诉我?(他们解释说因为是过去的手术,需要向病历管理部门确认,但使用的可能性很高。这点也让我无语。) 3. 即使不能全额赔偿,部分赔偿也不可以吗?
大家,我现在是在对B医院做没分寸的事吗?.. 越想越生气,但医院方面的意思是售后/AS只到1年,所以对于之后发生的挛缩,他们无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