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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再整形@eye-redo

未经患者同意,给其他整形外科专科医生打电话获取诊疗信息…

以下内容是我作为患者亲身经历的事情,我写下这篇文章,是希望能帮助正在考虑手术的人进行客观判断。 手术后,柳庆翰院长在我面前表现出试图给他的熟人、也是其他整形外科专科医生的人打电话的行为。即使作为患者的我明确表示请不要这样做,他仍然拒绝接受患者的拒绝意愿,叫室长把手机拿来,并试图在我面前通过与其他医疗人员通电话来获取我的信息。 我认为这是违反医疗伦理及个人信息保护原则的尝试,作为患者,我感到非常不快和不安。我质疑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试图与第三方医疗人员共享信息是否正当。 另一个我想说明的部分是关于手术同意书。 手术后,我在与柳庆翰院长发生争执之后拿到了手术同意书。确认后发现,其中有内容写着我在手术前从医生那里听取了关于手术方法变更的说明。但实际上,与这份手术同意书不同,我在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的任何过程中,都从未从柳庆翰院长及室长那里听到过关于手术方法变更的任何说明。 此外,在我拿到手术同意书之前,柳庆翰院长主张这些对比照片(包括我的眼部照片)属于同一种修复手术方法。正如对比照片(包括我的术后眼部照片)所示,缝线位置、切开线、皮瓣被向上牵拉的样子等都存在明显的手术方法差异。尽管如此,他仍明确主张是“同一种方法”,但在我拿到手术同意书后,他又改口说是“不同的方法”。 另外,手术前室长说过“柳庆翰院长只用一种方法做”。柳庆翰院长在手术前也说会用某一种特定方法进行。手术后、在我拿到手术同意书之前,他也说过“我只用一种方法做手术,我只知道这个。是同一种方法。”可是如上所述,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内眦开大修复术式的差异,而在拿到手术同意书后,他却说是不同的方法。 手术同意书内还有如下内容: 1. 可变更主刀医生的条款 2. 可变更手术方法的条款 3. 可变更麻醉方式的条款(从局部麻醉改为睡眠麻醉等) 4. 照片著作权归负责医生所有的条款 5. 错别字(如“이동의서거”等) 6. 在手术前填写手术同意书时,正在确认同意书签署后才会进行的手术阶段内容,如麻醉、清醒镇静状态等。 我想知道包含这些条款是否属于通常情况。室长和柳庆翰院长说,他们一直原样使用这些条款以及错别字。 如果有人曾在Geunal整形外科接受过柳庆翰院长的手术,或者持有手术同意书副本,如能通过秘密评论或私信提供帮助,我将非常感谢。 最近,Geunal整形外科医院方面假装成普通会员,把手术同意书传给了我。 今后凡是可以公开的内容,我都会为了公共利益而公开。 我通过这篇文章并不是为了批评Geunal整形外科医院,而是想强调患者的知情权以及事前信息共享的必要性。感谢大家读完这篇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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